保障食品安全 小作坊100%全部签安全承诺书

发布人:杜宏伟 发布时间:2007-12-20 15:41:38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山东省政府自8月下旬以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声势浩大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记者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在加工食品整治方面,全省符合条件的7002家食品生产企业全部获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取证率达到100%。3308家食品小作坊100%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王殿华介绍说,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一直都把食品加工小作坊被列为专项整治的重点,通过整治,有一批条件较差的小作坊已被取缔或自行关闭,目前,保留下来的食品生产小作坊共有3308家,并已全部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为进一步加强监管和帮扶力度,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建立和完善食品小作坊监管信息电子档案,并根据日常监管情况进行动态更新。电子档案主要内容包括小作坊名称、地址、作坊主、生产产品种类、销售范围、签订承诺书日期、巡查记录、强制检验状况、年审状况等。

    二是建立和完善台帐制度,加强对小作坊食品安全的可追溯性管理。监督食品小作坊严格执行原、辅料使用台帐制度,建立原辅料进厂索证索票制度。监督食品小作坊严格执行成品供销台帐,保证批批去向可查,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可以有效追踪溯源。

    三是严格执行区域限售制度,小作坊产品要明示销售区域。小作坊产品的销售范围应限制在乡镇级行政区域,并不得进入进入商场、超市销售。为加强食品小作坊自律和社会监督,食品小作坊在其产品最小销售包装的显著位置,明示其产品销售的限制区域,注明“本产品仅限在XXX地区销售”等内容。

    四是实行小作坊产品简单包装制度,防止其冒充获证产品。食品小作坊产品的包装以满足食品安全卫生要求即可,不应层层包装,特别是避免装帧华美的包装。小作坊产品的标识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小作坊名称和地址、销售范围,不得含有夸大或故意美化其产品特性的内容。

    五是实行动态管理。对愿意继续改善生产条件的小作坊,积极帮扶,使其达到市场转入条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转化为正常的生产企业;对不能保持生产条件、甚至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将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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